男女主角分别是池霆商初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假少爷走后,被池总缠上了池霆商初无删减+无广告》,由网络作家“温纯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盛世大酒店的服务水平,商初时毫不吝惜的想给一百个小赞赞。他弄走了总统套房里不少东西,连总经理都惊动了,但人家愣是给赔了一副笑脸,不但亲自帮他装麻袋,还派车送他直抵小区,再帮他把袋子扛上楼。商初时心情好到爆炸,等酒店员工帮他把所有东西放在门口后,连声说了好些道谢的话,还把人送下楼。等他喜滋滋地回来,房间门已经开了。室友甄乐天正观察那些袋子,商初时喊,“哎,你回来了?”“哦,”甄乐天解开其中一个袋子,见里面满满都是好东西,发出惊叹,“卧槽商明儿,你上哪打劫去了?”“盛世大酒店,就是房子修得比宫殿还漂亮的那地方。”商初时颇为遗憾,要不是服务生好言好语地制止,他真的能把酒店大床一起搬走。甄乐天,帝都土著,商初时的室友,也是曾被商初时碰瓷,然...
《假少爷走后,被池总缠上了池霆商初无删减+无广告》精彩片段
盛世大酒店的服务水平,商初时毫不吝惜的想给一百个小赞赞。
他弄走了总统套房里不少东西,连总经理都惊动了,但人家愣是给赔了一副笑脸,不但亲自帮他装麻袋,还派车送他直抵小区,再帮他把袋子扛上楼。
商初时心情好到爆炸,等酒店员工帮他把所有东西放在门口后,连声说了好些道谢的话,还把人送下楼。
等他喜滋滋地回来,房间门已经开了。
室友甄乐天正观察那些袋子,商初时喊,“哎,你回来了?”
“哦,”甄乐天解开其中一个袋子,见里面满满都是好东西,发出惊叹,“卧槽商明儿,你上哪打劫去了?”
“盛世大酒店,就是房子修得比宫殿还漂亮的那地方。”
商初时颇为遗憾,要不是服务生好言好语地制止,他真的能把酒店大床一起搬走。
甄乐天,帝都土著,商初时的室友,也是曾被商初时碰瓷,然后死皮赖脸缠上了的人。
四年前,商初时走投无路,万念俱灰之下,于夜半深更,僻静无人的公路上,一头撞向迎面驶来的大货车。
开货车的就是甄乐天,恰好来南市跑长途的可怜小悲催。
小悲催当时紧急踩了刹车,但商初时还是因心力交瘁动了胎气,倒地不起。
小悲催吓得魂都掉了,跳下货车冲向商初时,将人抱起,“好汉你挺住,我送你去医院!”
商初时用尽最后的力气揪住甄乐天的衣领,凄厉地说,“别去,求你……”
话没说完,商初时晕了过去。
甄乐天并不发达的大脑飞快转动起来,慌乱三分钟后掏出了手机,“妈咪,我撞人了,但是人没死,还不让我送医院,肿么办?”
他妈咪说,“男的还是女的呀,儿?”
甄乐天糊涂了,“妈咪,这跟男女有关系吗?”
他妈咪语重心长地说,“儿啊,你个傻蛋,如果是女孩,你不就有媳妇了吗?”
甄乐天跟着激动起来,兴奋大喊,“我,我有媳妇了?我居然有媳……不对啊妈咪,这好像是个男的!”
怀里的人穿着孕妇装一样的背带裤,肚子那里明显是挺起的,而蓬头垢面之下,是一张瘦削惨白,但男性特征更明显的脸。
他纠结了很久,脑海里回想起商初时最后那句嘶哑凄厉的话,没把人送去医院,而是扛上大货车,带到帝都来。
甄乐天的妈妈在帝都有一家祖传小诊所,给商初时做了检查以后,确定他怀孕,并且严重营养不良,体弱贫血,有性命之忧。
母子两个商议一阵,决定让商初时留下,毕竟看商初时这副躲躲藏藏,不敢见光的样子,再不管他,他不知道又要撞向谁的车。
就这样,商初时精准碰瓷,带着一对双胞胎赖上了甄乐天。
甄乐天之前跑长途,今晚刚回来,本以为商初时在加班,谁知道人家抢劫去了。
两人把东西搬进客厅里,商初时先去阁楼上看过两个宝贝。
有甄乐天这个干爸在家,胖丁自不必说,蜷缩在床上睡得只小香猪,脸蛋又粉嫩又晶莹。
萝卜也安稳地睡着,小胳膊小腿舒展开来,跟藕节一样白白嫩嫩的。
两人闹出这么大动静,换成往常,萝卜早惊醒了。
客厅里,甄乐天从袋子里摸出好多东西。
肥皂,沐浴液,洗发露,牙膏,毛巾,一次性拖鞋……
这是去批发市场打劫的吗?
“我的妈,你怎么连这东西都搞回来了?”
等下商初时就上场了,化妆师简单给他上妆。
商哲奚走过来,面露难过。
“初时哥,我知道这些话让我来说不太好,但是爸妈真的已经老了。我昨天给妈妈梳头发,看到她长了好多白发。她很惦记你,有时候看着你的照片悄悄抹眼泪。”
化妆师闻言,轻蔑地看了商初时一眼,似乎在想,果然野种就是没有亲生的贴心。
商初时垂眸。
他心里想,要是真惦记,几个月来,怎么连个电话都没有?
商哲奚继续说,“初时哥,爸妈是爱你的,毕竟他们养了你二十年,不会跟你计较。你回去认个错吧,别让爸妈为你担心了好不好?”
周围人听到商哲奚的话,对商初时轻蔑更甚。
野种就是野种,霸占了人家父母二十年的宠爱,如今还翻脸无情,不管家里人死活。
遇上这么一个忘恩负义的畜生,商家夫妇真是倒霉!
旁人义愤填膺的视线,让商初时如芒在背。
但他依旧一副高高在上的傲慢视线,好像根本不把商哲奚的话放在眼里。
商哲奚补完妆,各部门各就各位,演员们再度开拍。
摄影棚里,鸦雀无声,直到商哲奚酝酿好情绪。
“我早跟你说过,钱能解决很多问题,你偏偏要投入感情,现在被那女人骗了,满意了吧?知道哥哥才是对的了吧?”
看商哲奚竭力在扮演并不适合他的痞子角色,商初时突然有点想笑。
男主是拽拽的,痞里痞气的富二代,而商哲奚气质太温和,又过于畏手畏脚,再怎么努力都表现不出那种富家子弟的高高在上。
他演得不好,但鉴于商家巨大的财力,导演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商哲奚以朗读诗歌的语气念着台词,男二打了个响指,商初时跟几个龙套上场。
他演的是男二身边的保镖,按照剧情,需要骂一句脏话,然后将商哲奚拽走。
等商哲奚浮夸地读完台词,商初时抓住商哲奚的肩膀将人往旁边一推,正要骂出台词并将商哲奚拽走时,却听到一声尖叫。
“啊——”
商哲奚像是被多大力气使劲搡开的,连连后退好几步,又踩中散落在地上的道具,整个人腾空后仰,重重摔倒在地。
“咚”的一声,商哲奚后脑勺着地,好一会都没能爬起来。
这场变故把所有人都吓呆了,导演监制等人疯了一样冲上来,争着去扶商哲奚,还有人颤抖着手拨打120,好像商哲奚下一秒就要断气了。
商初时先是呆了一会,而后又觉得莫名其妙。
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拿看恶棍一样的眼神看他?
难不成怀疑是他把商哲奚推倒的?
拜托,他刚才用的力气连蚊子都打不死好吗?
摄影棚里混乱起来,嘈杂声让商初时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比起纷纷向商哲奚表示关切的众人,他好像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,被隔绝在这份关切的嘘寒问暖外,并承受不该有的敌意和嘲讽。
“好贱啊,太恶心了,这都下得了手!”
“就是,他怎么有脸推商老师?”
“社会毒瘤吧这是,他是不是心理有毛病?”
七嘴八舌的指责虽未指名道姓,但商初时知道,他们在说自己。
搞什么鬼,商哲奚摔倒纯粹是他自己没站稳,关他屁事?
商哲奚在导演的搀扶下,捂着后脑勺站起来,惨白着一张脸虚弱。
“初时哥,我没事,你别自责,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,我不会告诉爸妈,你也千万别往心里去。”
他从小就很漂亮,那会有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,有时候即便是小霸王商初时,面对他那张过分好看的脸,都会悄悄脸红。
长大后,这份光芒万丈的美貌升级了几个版本,是光看一眼,都要炫目许久的程度。
相较之下,商初时是如此局促落魄,黯淡无光。
久违地碰面,宋昀主动请商初时去高档餐厅吃饭。
当西餐送上桌时,商初时拿着刀叉,一时间无所适从。
自打离开商家,以“商明”这个名字立足,商初时就没能踏入过这么奢华的餐厅,甚至没能吃上一顿像样的饭菜。
偏偏,请他吃饭的人,是他曾经最讨厌,最看不起的宋昀。
宋昀坐在餐桌对面,笑着说,“不知道这家餐厅怎么样,我是第一次来。要是不合你口味,我们以后换一家,小……那个,商先生?”
他比商初时大一点,叫“时哥”没道理,“弟弟”又太白莲绿茶的感觉,“小时”更是莫名亲近,让人觉得心怀不轨。
商初时满脸尴尬,叉子把一朵西兰花叉成了碎渣,“您叫我一声商明就行了,现在我叫商明,身份证上都改了。”
商初时的事,宋昀知道大半,自然也听说了商家除名的事情。
“那就叫你小商吧,你叫我小宋或者昀哥都可以。”宋昀笑起来时,眼睛像月牙一样,很是漂亮。
同样是历经苦难,跟池霆这个恶劣的人不同,宋昀骨子里就是温柔的,像一阵春风,温暖人心。
他是真的温文儒雅,这一点,商初时以前就明白。
不怪池霆喜欢宋昀,这种干净温润的人,放在谁心里,都是要好生珍视的宝贝。
西餐很美味,但商初时名同嚼蜡。
宋昀也不是个话多的人,连闲聊的话都说不出来,以致于气氛莫名尴尬。
有几个女生看见宋昀,辨认过后很激动地上来要签名,宋昀微笑着给她们签下。
如今的宋昀光芒万丈,走到哪都是人群中的焦点。
反观商初时,灰头土脸,穷酸土气,穿着不合身的掉色衣服,头发也乱糟糟的,整个人透露出一种局促的小家子气。
风水轮流转,转得商初时无地自容。
饭没吃完,微博上称,宋昀在这家餐厅吃饭,吸引很多粉丝来围观,甚至造成了交通拥堵。
为了躲开粉丝,只能尽快回盛世娱乐大楼去。
正是午休时间,大部分人都在休息,等电梯的时候,商初时终于说出在心中积压已久的歉疚。
“对不起……小时候,那么欺负你。”他垂着头,盯着自己的脚尖,面色臊红。
只有自己经历过被欺负的苦,才会反思曾经的行为有多恶劣。
宋昀深深地说,“你那会可是个小混蛋,把我欺负惨了。你放我书包里那条玩具蛇真的很逼真,我有时候拍戏用到蛇的道具,都会想,太假了,还不如你用来吓唬我的那个像蛇。”
“对不起,真的对不起。”
商初时知道自己给宋昀造成了很深的心理阴影,可是现在的他,除了口头道歉,真的没法向宋昀补偿什么。
宋昀的笑容和煦如春风,“说真的,那会挺怕你的,也会委屈,心想你怎么总是找我麻烦。不过现在没关系了,如果是现在的你,一定不会像那个时候那样欺负我,是吗?”
商初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,更用力地点头。
午休时间很快过去,同事们一一打起精神,开始下午的忙碌。
萝卜脸色沉下来的时候,目光里寒芒闪烁,不怒自威,这副神态,真的跟池霆太像了。
商初时不由自主地傻笑了一下,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。
他刚想解释两句,萝卜却沉声说,“爸爸,以后不要擅自替我做决定。”
那么多钱,足够爸爸吃点好东西补补身体,最近一段时间少加班,还能去医院做个体检,要是有什么病,趁早治疗。
他在夏令营真的学到很多东西,仅仅是第一天,就获益良多。
可是,再多的知识,再美妙的世界,都比不上爸爸的健康。
商初时自知理亏,小声说,“爸爸是觉得机会难得,毕竟有慈善家买单,只要付很少一部分钱,就能让你得到超前教育,开拓眼界。爸爸就是输在没文化没手艺,想让你多……”
他话没说完,萝卜已经走开了。
果然,他“爹”还是生气了啊。
工作日,片场,商初时跑上跑下,脚不沾地。
不知道是谁授意,商初时由最开始的经纪人助理,变成了商哲奚的私人助理。
这倒是也无所谓,毕竟工资方面没有变动,只要商哲奚别来找事,商初时不介意拿钱伺候人。
对他来说,没什么比钱更重要。
商哲奚这次参与拍摄的是部电影,投资方是商家,专程为捧商哲奚而投入大价钱。
相当于是带资进组,所以商哲奚在片场的待遇非常好,连导演都要看他脸色。
跟以前的商初时不同,商哲奚很会做人,即便商家在全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可他从来都是谦逊守礼,绝对不会仗势欺人,给人落下话柄。
拍摄过程中,哪里拍得不好,导演要求重拍,商哲奚很配合,从不甩脸色。
拍摄结束,他也会让助理买饮料买蛋糕来分给工作人员们,热情周到,丝毫没有明星架子。
除了业务能力不过关,商哲奚做明星几乎是完美的。
大夏天的正午,商初时顶着烈日跑到几里以外的地方,哼哧哼哧地拎着两大袋奶茶跟冷饮,再徒步跑回来。
另一个助理看他满头大汗,唇色苍白,问,“那边不有车吗,你怎么不开车去?”
商初时哈哈一笑,“放车里容易洒。”
实际上,他左眼视网膜脱落,视野范围比不上正常人,所以最好不要开车。
以前,他就因为看不见还骑电瓶车,在拐弯的时候没看见旁边驶来的摩托车,直接被撞翻了,躺地上半天爬不起来。
要是当时换成大货车,他还有命在这买奶茶?
别说开车,就是自行车,他都很小心地在骑。
他将奶茶和冷饮取出来摆放,待会拍摄完毕,商哲奚要请大家喝饮料。
正忙碌间,商哲奚慢条斯理地走过来。
“时哥,”他彬彬有礼地喊,“导演正在说群演不够,你挺有经验的,要不要上?”
商初时一听,脑内顿时警铃大作。
上一次的当群演,商哲奚一出苦肉计,直接把商初时弄得百口莫辩,也让商贤他们对商初时失望透顶。
再来一次,商初时可没那个胆子,也不敢去赌,商哲奚又想搞什么鬼。
看出商初时的防备和排斥,商哲奚轻松地笑笑,指指后面,“不跟我对戏,就是单纯的演具尸体。原本预定好的演员出了点事,得找人替换。”
商初时往后看去,导演助理的确正在找人。
他很缺钱,就算只有几十块,能挣一点是一点。
他自告奋勇,导演那边看在商哲奚的份上,毫不犹豫就用了。
胖丁大清早被叫醒,还迷迷糊糊的,舀了一个汤圆进嘴里,还没嚼下去,就被满嘴怪味弄得痛哭不已。
他都不明白,自己是被酸哭的,还是被辣哭的,小小年纪的他,不会知道,一碗红糖汤圆里,有人间百态。
萝卜驾轻就熟地把弟弟拉到卫生间去漱口,一边教训,“让你不长记性,爸爸做的东西能吃吗?他连奶粉都要用辣椒油泡,你都喝吐多少次了?”
过后,他拿了一盒没被商初时荼毒的酸奶,喂到弟弟嘴里,成功阻止胖丁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嚎。
把一锅报废的汤圆倒进垃圾桶里时,商初时依然不明白,问题到底出在哪里。
他的基因里,明明白白写着:放,使劲放!调味料越多越好吃!
所以,不管萝卜怎么叮嘱,该怎么来还是怎么来,下次的黑暗料理一定比这次更惊艳。
大清早,商初时刚到办公室,就听同事们,盛世娱乐刚签约了两个新人。
一个是新晋影帝宋昀,此人出道四年,以顶尖的美貌和精湛的演技迅速爬到顶流位置,如今是炙手可热的当红演员。
乍一听到宋昀的名字,商初时手一抖,豆浆洒了一地。
主管神秘地聊八卦,“你们知道吗,新董事长之所以收购飞天娱乐,就是因为有人想潜规则宋昀!老板心想,与其让宋昀在别人旗下受委屈,不如自己开个娱乐公司,全公司给宋昀服务!”
“天哪,好浪漫哦。”一女同事双手捧脸,花痴得不行。
大家都在讨论池霆跟宋昀的关系,只有商初时机械地擦拭地上豆浆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一同事见他闷不吭声的,撞了他一下,“商明,你怎么不发表感言?”
商初时张张嘴,又沉默下来,继续埋头擦豆浆。
另一同事见状,不屑地撇过头去。
这人就是这么讨厌,又穷酸又小气,还不喜欢跟人说话,高傲得不行。
商初时没理会旁人对他的看法,只在回忆记忆里有关宋昀的事情。
十几年前,池霆家里出了变故,到商家来由商老爷子代为照看。
跟池霆一起来的,就有宋昀。
宋昀跟商初时同龄,那会胆子小得可怜,跟谁说话都像猫儿似的,不敢抬头看人,始终躲在池霆身后。
偏偏商初时这个小霸王对池霆很有好感,总是看不惯黏在池霆身边的宋昀,所以明里暗里,没少欺负人。
他那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蛋,把宋昀衣服剪成条塞马桶,往宋昀书包里装玩具蛇,把宋昀吓得半死。
他欺负池霆的时候,池霆视若无睹,从不跟他一般计较,但是一旦他欺负宋昀,池霆就会跳出来维护宋昀,对他疾言厉色,警告他不许胡来。
混蛋就是混蛋,池霆越生气,商初时就越得意,总觉得他能挑起池霆的愤怒,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。
所以,他越来越猖狂地欺负宋昀。
两人同班,他在临上课前把宋昀的书包丢进卫生间,在宋昀上交作业后,偷偷溜进办公室,把宋昀的作业换成白纸。
宋昀寄人篱下,卑微得很,从来不会去向商老爷子等人告状,只有池霆得知后,会跟商初时打架。
池霆本来就年长商初时几岁,每每压住商初时,愤怒地给他一顿拳头吃,打得他鼻青脸肿,鼻血横流。
商初时打又打不过,可是年少时自尊心和嫉妒心作祟,池霆越为了宋昀凶他,他就越不服气,死命的折腾宋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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